孟氏古相研究会 发表于 2009-10-10 10:30

企业起名的原则

公司企业命名的原则又与一般的商品命名不同。公司名称既重“连续性”,也重“国际性”,更重“发音性”和“简明性”、“企业形象提升”等诸多特性,比单纯商品命名难度要更大一些。
    1、注重人和,起名时要全力挖掘企业名称的文化底蕴;
    2、注重地利,起名时要全力拓展企业名称的历史潜能;
    3、注重天时,起名时要全力开发企业名称的时代内涵:
    4、应强化标志性和识别功能,避免雷同:
    5、应加强企业命名与品牌、商标的统一性;
    6、应避免无特征的企业名称,要突显名称的个性。
   具体的主要原则如下:
   1、传播性:公司名称简明、清晰、易写、易记,是传播的必要条件。
   2、识别性:它是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的标志,要求具有独创意义,力避雷同,让人一目了然。
   3、名副其实:商品名与公司从事行业“不能自相矛盾”。如公司名是“海陆空进口公司”卖的却是烧饼,如卖烟草的公司名却变成“香格里拉”,这都是矛盾的、不当的!
   4、专有性:一个公司必须拥有自己专有的概念,才能在市场中标新立异。

小牛 发表于 2009-10-10 22:09

还要注意字的总笔画之和 除以 81 的剩余数 对应观看“整体吉凶”暗示的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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