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理
命理创新不可以违背大自然法则,违背社会规律。
人世间有百态,而命理当然有百种表现。我先打个未必完全确切的比喻来描述刑冲克害的法则。人类用光明代表正气,黑暗代表邪恶。南方火中,未土有克水的功能。这里姑且就用未土代表公安机关,用亥子丑代表贩卖毒品分子。当公安进行严打时,意味未土大旺。未土旺了就要行生克之权。
那么作为公安机关严打毒品分子时,受到冲击最大的是谁呢?肯定是顶风作案,与公安作对,气焰嚣张,刚好被撞在抢口上的人。公安机关对这样的人打击力度最大,毫不手软,甚至对这样的人采取当场击毙的措施。丑土刚好符合这个特征,与未六冲,就是顶风作案,处处作对,又容易被撞在枪口上的这一种类型。当未土当令大旺时,受伤最重的必然是丑土。
其次是被公安长期密切关注,目标锁定的罪重嫌疑分子。这样的人不顾法律,长期扰乱社会治安,让公安有些头疼的罪重毒分子,而在严打期间,公安会对这样的人追捕进行收网。这些分子虽然可以逃脱被当场击毙的命运,但仍然难逃坐牢或被判死刑的命运。所以相对第一种从严处理的情况,受伤稍微轻些。符合这个特征的是子水,因为子水与未土是相害的关系,未土旺可以把子水严重害伤,把根拔掉。
再次,公安要控制的是小打小闹、贩毒吸毒的人,要预防这些人步入深渊。这样的人在严打期间多数比较知趣又有所收敛,加上本身罪轻,所以这样的人能在严打期间多数可以安全过关。公安对他们的政策是控制,教育,争取他们做好人,另外,这些小毒品分子后面往往能牵出大的贩毒案,公安的政策是会与他们合作,引导他们检举后面藏着大的贩毒分子,给他们立功的机会。符合这个特征的是亥水,因为未土一方面克亥水,对其进行控制,另一方面亥未拱合木,虽然力量很小,但有合作意向的可能,一旦出现卯,就有可能成三合。总的说来,未与亥没有特殊关系,因此,未对亥的克力比较小,亥水一般不会受伤,表现的吉凶也就不明显。除非命局未戌土多,大运流年再遇未土,亥无处藏身,才可以把亥克伤,表现大的吉凶。
所以,古人把冲合刑害的作用通过层次表现出来是很有道理,很符合社会规律的。一般没有特殊作用关系的,比如子与寅,戌与亥,未与亥,等等单纯的生克,作用力是非常小的,一般如果力量悬殊不大,吉凶就不明显,多数表现为小的吉凶,在预测中可以不考虑。当然未土旺,亥水气势必然衰弱,但能多数保全,不至于有大灾。
在当前命理学中,在定格局时,有人把没有特殊生克关系的某支定为一次受伤,二次受伤等等就违背了易理,准确率降低就不奇怪了。
另外一个误区就是,大运流年的作用时,强调同性之间的作用力,强调大运与流年先作用,也是严重错误的。正确的方法是合冲刑害破先作用,在条件同等的情况下才是大运流年先作用。原则上流年是太岁,与四柱及大运直接对话。
比如前面文章我举了例子 坤造 戊午 丙辰癸亥 乙卯大运乙卯流年 己巳,该年受伤。
该命原局木火不弱,乙卯大运就是木旺,火相,流年太岁己巳就是火旺土相,有冲先论冲,巳亥冲,亥水严重受伤。卯与巳没有特殊作用关系,卯木减力比较小,可以不考虑卯与巳之间的作用。而新派先论巳火泄卯木,木弱不泄亥水,亥水变旺,得出了相反的荒唐的结论。
另外,卯运巳年,与巳运卯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但绝不是新派所谓的虚实空亡关系。卯运巳年,在不考虑命局的情况下以当年的太岁论旺,太岁就是在任的总统,有调动职能,巳火的第一目标就是要打击亥水。同样,巳运卯年,论卯木旺,火为相,卯木作为太岁总统,第一目标就是打击酉金。不同的人在台上,有不同的政策,政策的轻重缓急就是,先论该五行的合冲刑害破,然后才轮到没有特殊关系的生克。
总之,古人的天干论生克制化,地支论合冲刑害破,用力量对比说话,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马克思的愿望是善良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他对社会不公的来源搞错了,实践公平正义的手段与方法错了。只要有点经济概念的人都知道,他的剥削理论是荒唐的。他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出发,认为人类的矛盾是穷与富的矛盾,这错了。 人类自古以来的矛盾是官与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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