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坞闲人 发表于 2010-2-24 00:05

四、君臣之象

四、君臣之象

以我为中心,克我者为君即官杀,我克者为臣即财星。八字中日主所代表的五行旺盛,而财星只有一二,即君强臣衰,称之为君象。日主所代表的五行旺盛,而官杀只有一二,即臣强君衰,称之为臣象。
八字呈君象,君的气势已不可抗拒,只能顺君而行。皇帝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顺君而行则吉。《滴天髓》云"君不可抗也,贵在损上以益下"。此说并不妥当,宜改为"君不可抗也,贵在泄上而益下。"如日主是木,满局皆木,只有一二点土气,君盛臣衰,最宜见火泄木生土,也就是通关。君太盛,泄其盛气而臣受益,君臣和悦,达到了中和平衡。若见金,木盛金缺,激君之怒,且金泄土气,臣亦不安,必凶。若见木,众劫夺财,必穷困。若见水,水生木,助君之暴,亦为害。若见土,有火转化为吉,无火亦不利。
八字呈臣象,臣的气势已不可抗拒,与臣相战,必凶。不能得罪君,亦不能得罪臣,只能寻求君臣和解之法,方能全美。《滴天髓》云"臣不可过也,贵乎损下以益上",此说亦不妥,宜改为"臣不可过也,贵乎泄下而益上"。仍以日主是木为例,满局皆木,只有一二点金气,臣盛君衰。视八字意向,有两种办法和解君臣的矛盾。若只有金木两气,不见火土,最宜水运,因为水能泄金生木,君心可安,臣心亦顺。若无水,可行带火之土运,因为火能泄木,土能生金,君臣各得其所。若认为八字中金弱就用金,金木相战,必凶。
乾造:己亥    大运:1戊辰
己巳         11丁卯
己未         21丙寅
丙寅         31乙丑
41甲子
比劫叠叠,堆土成山,官星一位,臣象。或问亥水为财,不是财官双全吗?岂不知亥水偏居一隅,巳亥相冲,又有己土盖头,财已无用矣。最喜丙火通关,君臣两安。若依常理,当用财官,财可以调候,官可以制劫,丙火反为忌神。
臣象重在看其意向,若遇财,必众劫夺财,反有凶祸。若遇官,木土相战,土多木折。幸有丙火通关,方无大害。初运戊辰,有泄火之伤,家境贫寒。依次丁卯、丙寅大运,用神有力,学业尚佳。1977年丁巳考入中专学校,1980年被分配到政府机关工作。31岁大运乙丑,七杀临事,当有凶灾。断其1991年辛未有刑伤。因为丙辛合,合住用神,丑未相刑冲,必伤(实际从屋上掉下来摔伤)。1992年壬申,1993年癸酉,众劫夺财,用神丙火受损,工作不力。1994年甲戌,甲己合,寅戌拱合用神局,提拔为某县区委员会副主任。1995年乙亥,又遇财杀,下派到发不出工资的企业当领导,实际是贬官流放。1998年戊寅,用神临长生,托门子找关系又回到原单位。2003年还有一次机遇。大运甲木,甲己合,又生助用神。若过了这个"村",2004年入财运,就再没有这个"店"了。
乾造:壬辰    大运:9癸卯
壬寅         19甲辰
壬午         29乙巳
壬寅         39丙午
49丁未
八字四水一库,财星一点,君象。寅木能泄比生财,正好泄上而益下。寅木为秀神,必财气横溢,有一定的声望。初运东方木地,自幼爱好书法、绘画,小学、中学稍有名气。辰运晦火,屈于在农村当教师。29岁始行乙巳大运,转入南方财地,英华外发。1986年丙寅,调入某市做绘画教师。1994年甲戌,被评为国家二级画师,调入书画院工作。1998年又晋升为国家一级画师,其作品常在国家级刊物发表。
凡以食伤为用神的人,多聪明出类,多在文学艺术方面有较高成就。
乾造:癸卯    大运:1戊午
己未      11丁巳
乙卯      21丙辰
癸未      31乙卯
41甲寅
日元强旺,财星虽有三位,但卯未合化,反助木势,君象。比重财轻,构成众劫夺财之势,一生必为经济所困。假若有火通关,必富有千钟。喜其31岁前,大运火土,火能泄秀生财,必有一份得心如意的工作,且名声颇高。该造1994年前,曾担任某地区物资局计划科科长。在中国计划经济的年代,管物资的计划科长是个给县长都不换的肥差事。但31岁大运入乙卯,接下来是甲寅,比肩、劫财大运,必一落千丈,已完全丧失了昔日的风光。断其1995年、1999年必大破财,准确应验。1995年乙亥,亥卯未合化为劫财局,必破财。1999年己卯,众劫夺财,又一次破财。两次破财,几乎把"家底"给"抖"光了。41岁走甲寅大运,之后转入北方印地,都是忌神大运。看来,再想昔日的风光已经是不可能了。
乾造:辛亥    大运:9丙申
丁酉         19乙未
癸亥         29甲午
丙辰         39癸巳
这个八字三水一库,又有金生水,财星两点,看起来好似君象。若以君象推断,绝对是错误的。丙丁虽为财星,但丙火偏居一隅,自坐水库,癸亥围克,丙火之光被扑灭。丁火坐酉,有丁火长生在酉之说法,实为死绝之地。再有癸水克丁,丁火亦灭。八字金水已成气势,又无食伤泄水生火,无流转之情,当为从强,而丙丁之火反为病神。29岁入甲午运,助起财星,一事无成。且夫妻不和,已离婚。

桃坞闲人 发表于 2010-3-6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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