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芙蓉 发表于 2010-3-14 16:56

《千里命稿》(3)

《千里命稿》(3)
从革格
从革格之构成
庚辛日干,生于秋月,地支全申酉戌西方,或巳酉丑结成金局,无丙丁午未等字。如:
戊申辛酉庚戌乙酉
庚金生于酉月,地支全申酉戌西方,一片金气。天干戊辛又资生比畏全无丙丁午未之冲克,是为从革格。
再如:
戊戌辛酉辛己己丑
辛金生于酉月,地支巳酉丑,结成金局。天干又得戊己辛资生比辅,无丙丁午未之冲克。亦为从革格。
从革格之用神
既已构成从革格,则其秀气完全萃聚于日干之金。即以金为神,忌火克,喜土金相助,见水吐秀亦妙。逢木为财,有水财不妨。
润下格
润下格之构成
壬癸日干,生于冬月。地支全亥子丑北方,或申子辰结成水局,无戊己未戌等字,如:
壬申壬子壬辰庚子
壬水生于子月,地支申子辰结成水局。天干又得庚壬资生比辅,无戊己未戌之冲克,是为润下格。
再如:
辛亥庚子癸丑癸丑
癸水生于子月,地支全亥子丑北方。天干又得庚辛癸资生比辅,无戊己未戌等冲克,亦为润下格。
润下格之用神
既已构成润下格,则其秀气完全萃聚于日干之水,即以水为用神。忌土克,喜金水相助,见木吐秀亦妙。逢火为财,有木财不妨。
从财格
从财格之构成
日主衰弱,生当财月,理取正偏财为格。而地支纯属财地,或结财局。天干再透出生财之字,日干却无一点生旺之气,不能任财,只得从之。
例如:
庚戌乙酉丙申己丑
丙火日干生于酉月死地,正财提纲地支又全成申酉戌财地,天干乙木被庚合,己土又生财,日干全无一点生气,难以任财,是为从财格。
再如:
戊申辛酉丁巳辛丑
丁火日干,生于酉月财地,地支已酉丑申会成财局,天干戊辛,又资生比辅财星,日干无气,亦作从财论。
从财格之用神
既已构成从财格,财其秀气完全萃聚于所从之财,即以财为用神。喜伤食财之帮扶,忌比劫剥夺。亦忌印之助身,逢官不妨。
从杀格
从杀格之构成
日主衰弱,杀旺而多,无印滋身,身实不能任杀,只得从之。例如:
戊戌辛酉乙酉乙酉
乙木日干,生于酉月绝地,年日时支又皆墓绝之乡。七杀而令,而又众多乙木,全无生气,岂能任之。只得从杀,是即从杀格也。
从杀格之用神
既已构成从杀格,则其势力完全在于杀。即以杀为用神。惟与八格用杀者不同,盖独喜财杀滋生,忌印之泄杀生身,劫比抗杀亦非宜。
按日主衰弱,官旺而多,无印滋身,身实不能任官,可作从官格论。其用神之喜忌,与从杀格同。
从儿格
从儿格之构成
日主衰弱,无印生身,伤食当旺,或且天干结党。地支会局,身实不能任其盗泄,只得从之。伤食为我所生,故名从儿格。例如:
丁卯壬寅癸卯丙辰
癸水生于孟春,木旺乘权支全寅卯辰东方一气,四柱绝金。日主有泄无生,实不能任此旺木。不得已而从之,从儿格成矣。
从儿格之用神
既己构成从儿格,既以伤食为秀气,为用神可也,不怕比劫。盖比劫仍去生助伤食也。喜逢财星,谓之儿又生儿,仍得转辗生育,秀气流行矣。逢官杀不利,盖官杀克身,势必为己这害耳。况官杀与伤食,又属冰炭不容乎。最忌印绶,因印能克制伤食也。逢伤食为助用,自亦可爱。
从旺格
从旺格之构成
四柱皆比劫。绝无官杀之制,或有印绶之生,是旺之极者,只得从其旺神。
例如:
癸卯乙卯甲寅乙亥
甲木生于仲春,支逢两卯之旺,寅之禄,亥之生,干有乙之劫,癸之印,旺之极矣。无财官伤食可取,唯有作从旺论焉。
从旺格之用神
既己构成从旺格,既以比劫为用神,喜印绶比劫之生助。逢官杀谓之犯旺。凶祸立至。遇财星众利相争,九死一生。若局中印轻,逢伤食不妨。
从强格
从强格之构成
四柱印绶重重,比劫亦多,日主又不失令,绝无一毫财星官杀之气,谓之二人同心。宜顺而不宜逆,则即从强可也。例如:
壬子癸卯甲子甲子
甲生卯月,值最旺之乡,干见壬癸之卯,甲不之比,地支又子水三朋,财官绝迹,强之极矣。舍从强之外,无其他善策。
从强格之用神
既己构成从强格,即以强神为用神(可以印绶与比劫并用)。逢比劫印绶顺其强神,最为吉利。食伤以有印绶冲克而必凶,-见财星官杀,谓之触怒强神,势尤殆矣。
化气格
化气格之构成
甲日己时,己日甲时,甲日己月,己月甲日,生辰戌丑未月,不见木,为化土格。
乙月庚时,庚日乙时,乙日庚月,庚日乙月,生已酉丑申月,不见火,为化金格。
丙日辛时,辛日丙时,丙日辛月,辛日丙月,生申子辰亥月,不见土,为化水格。
丁日壬时,壬日丁时,丁日壬月,壬日丁月,生亥卯未寅月,不见金,为化木格。
戊日癸时,癸日戊时,戊日癸月,癸日戊月,生寅午戌巳月,不见水,为化火格。
例如:
戊辰壬戌甲辰己已
甲木生于九秋,土旺乘权,甲己合而化土,不见他木,则无克破,而格局纯粹矣。
甲申癸酉乙丑庚辰
乙庚合而化金,时在仲秋,化神得令,四柱无火之克破,殆杰出之造也。
甲辰丙子辛丑壬辰
冬水方旺,丙辛合而化水,又见壬水元神美妙无伦。辰丑皆润土,不以克破论也。
乙卯丁卯壬午癸卯
丁壬合而化木,因在仲春,为木之最旺时令,格局更粹,八字无金,尤为可贵耳。
丙戌戊戌癸巳甲寅
戊癸合而化火,虽不在夏火当旺之令,然有丙巳两火之引化,甲寅两木之助化,且不见水星之克,自亦化而有余之象。
化气格之破败
(一)因克而破。例如:
庚戌戊子辛未丙申
丙辛相合,时在仲冬,化水成立,乃戊土,未土,戌土竞相克水,格局破矣。
(二)因妒而破。例如:
甲戌丁卯壬午丁未
仲春木旺,丁壬可以化木,然化由合而成,今夫两丁妒合一壬,合且因妒而分力,遑论化耶。
(三)因化而破。例如:
壬辰丁未甲子己巳
甲己化土于季夏,只因丁壬化木于年月,木来克土,是谓化神,破化神,格亦败矣。
化气格之转败为成
(一)因克而破,破而复成。例如:
辛酉丙申乙丑庚辰
乙庚化金于秋月,所畏丙火之破金,幸年干辛金合绊,丙火害而不害,此因合而转败为成也。
甲子戊辰丙申辛卯
时在辰月,支全申子辰,丙辛合而化水,独畏戊土破化,然有甲先制戊。戊不能为化神之害,此因克而转败为成也。
甲戌丁丑甲申己巳
甲己化土而得令,憾于年头甲木之破土,所幸丁火居月上,盗泄甲木而生助化神此,因生而转败为成也。
(二)因妒而破,坏而复成。例如:
壬寅丁未壬子丁未
壬日左右皆丁,纵在未月,因妒而化木不成,然年干亦壬,成两丁两壬如璧人双双,何妒之有。则仍化木而无疑矣,此因合而转败为成也。
丁丑辛亥丙午辛卯
丙火冬生,凝于两辛妒合,不能化水,尚幸年丁克去月辛,丙日仍可合时上之辛,而化为水也,此因克而转败为成耳。
化气格之必不可成者
(一)隔位。例如:
辛亥庚子丙寅壬辰
丙生子月辛透年上,年日之地位远隔,合且勉强,岂可进而化水哉?
(二)不得月令。例如:
丙午戊戌丁亥壬寅
丁壬虽紧贴相合,然以时非木令,岂能化木,纵化矣,亦不得旺乘极,格局焉能成立,虽不必春日木令,方可化木,但亦须在亥未之月,盖木生于亥而库在未也。
化气格之用神
既已构成化气格,自喜生助化神。惟化神太强。亦有喜泄,而泄者为用神,或化格逢破而得救,即以救神为用神。然终无以克破化神之字,为用神者也。至于喜忌,顺用神则为喜,逆用神则为忌。即以顺逆之极,消息可也。
建禄格
建格之构成
凡月支为日干之禄。甲日寅月,乙日卯月,丙戊日已月,丁己日午月,庚日申月,辛日酉月,壬日亥月,癸日子月,皆为建禄格。因不在八格之内,故立于外格篇。
建禄取格之原因
月支为命局之提八格由是取出,日干强弱,亦由此推定。提纲得禄,先得月令之旺气,日主必不甚衰。犹人之精神已充,总可做事业。若再财官印食等,匹配适当,尤为美命无疑。年支日支时支得禄,辅身力弱,俗书虽多取以为格,然终不若建禄之重要,无足可贵也。
建禄格之用神
建禄格,财多身弱者,用比劫最宜。
建禄格,财多身强者,用官杀最宜,无官杀用伤食亦可。
建禄格,官杀多,身弱者,用印最宜。
建禄格,官杀多,身强者,用财最宜。
建禄格,伤食多,身弱者,用印最宜。
建禄格,伤食多,身强者,用财最宜。
建禄格,比劫多,用官杀最宜。
建禄格,印多,用财最宜。
月刃格
月刃格之构成
凡月支为日干之刃,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皆为月刃格,因不在八格之内,故附论于外格篇。
月刃取格之原因
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月建皆为劫财。劫财无取格之理,只得取月刃为格,盖刃者,极旺之地位,日干既强极,若多财杀,亦为美造。惟不宜再多帮身。否则为下命决矣。
月刃之不取者
刃乃旺而越过其分,总是凶暴之物。临于提纲,其势更强,舒配得当,方可赖以辅身敌杀。否则夺财滋祸,影响尤大。除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无别格可取,只得取刃。下列诸命,皆应避去。而觅别字为格。
乙日寅月,不取刃格,而取寅内丙火伤官,或戊土偏财。
丙日午月,不取刃格,而取午内己土伤官。
戊日午月,不取刃格,而取午内丁火正印。
丁日己月,不取刃格,而取己内庚金正财,或戊土伤官。
己日己月,不取刃格,而取己内庚金正财,或戊土伤官。
己日己月,不取刃格,而取己内丙火正印,或庚金伤官。
辛日申月,不取刃格,而取申内戊土正印,或壬水伤官。
癸日亥月,不取刃格,而取亥中甲木伤官。
月刃格之用神
月刃多财,宜用官杀。
月刃多官杀,宜用财。
月刃多伤食,亦宜用财。
月刃多比劫,必用官杀。
月刃多印,宜用财。
月刃而满盘官伤食,宜取印为用。
外格结论
考八字有外格之设,无非为其越出常情也。然越出常情,亦得有规矩存焉。否则杂乱无章,直为下命耳。上述名外格,虽廖廖无几,但皆秉一气之旺,而殊严格于规律者,非若他格之求诸迂回曲折,或散漫无纪也。今请一一言之,建禄格,月刃格,皆得月令之旺也。曲直炎上润下,从革稼穑等格,亦得时令之旺,而成局成方,较有秩序者也从、从官、从杀、从儿、从旺、从强等格,亦一气之旺。惟旺于从神,非日主本身之旺耳。化气格乃以化神之得旺而成立,要言之,异途而同归,皆成于一旺字也。若身旺而月非也。身旺,面支仅。亥未或卯辰,以致曲直不全,从官而旺有根,从儿而有官印,从旺从强而略带财官,合化而不得进令,是皆下等之命。岂可与各外格同日而语哉,毫厘千里之别,不可不慎察也,化气格变化变幻较多,但亦通于理得,惟不易推究耳。如己合甲仍是土,庚事乙仍是金。然单己之土,丁壬丙见,自以印财论。合甲之土,丁壬两见,即以木论矣。独庚之金,戊癸而见,自以印伤论,合乙之庚,戊癸两见,即以火论矣。盖日主即因合而化,则他干亦得逢合而化,但地支逢合,不作化论。因支中所藏人元,不止一字,再兼木支复杂错综,化不胜化矣。或询从旺兴从强,有何分别,此乃昭然两义,从旺者,本身之旺也。印绶不过为其宾耳。从强者,身与印平均,而神皆旺也。
运限篇
人之富贵贫贱,穷通善恶,已在八字中而定。恶乎复用行运为哉,故人之穷通善恶,虽不能出乎八字之外,而行运扶之抑之。足使善者益善,恶者愈恶,此行运之所以不可忽也。
行运之能力
八字纯善,并无恶神破坏。
(甲)行扶善运,足使善者益善,功名富贵,无可限量。
(乙)行破坏运,虽不为害,面必略见抑塞,稍不如志。
八字虽善,而有恶神破坏。
(甲)行去恶运,则八字中所有之好处立至。
(乙)再见已破坏之善神,及所制之恶神,则坏处亦立见。
八字纯恶,并无善神制伏。
(甲)再行激恶运,足使恶者愈恶。其贫贱灾祸,惨不忍闻。
(乙)行制伏运,虽不能为福,而小草春风,亦可片时得志。
八字虽恶,却有善神制伏。
(甲)行去善运,则八字中所有之坏处立见。
(乙)再见所制之善神,则好处亦立见。
善运恶运之分析
日干弱,正官为格,财星重,取比劫为用。无比劫则用印。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之运为恶。
日干弱,正官为格,食伤多,取印为用。逢官印之运为善,伤财之运为恶。
日干弱,正官为格,官杀重,取印为用。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七杀之运为恶。
日干强,正官为格,劫比多,取官为用。逢财官之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日干强,正官为格,印多,取财为用。逢财食之运用善,印比之运为恶。
日干强,正官为格,多见伤食,宜用财。逢财官之运为善,比劫之运为恶。
日干弱,财为格,伤食多,取印为用。逢印比之运为善,伤财之运为恶。
日干弱,财为格,财重用比劫,逢比劫之运为善,伤食财乡为恶。
日干弱,财为格,官杀多见,用印。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七杀之运为恶。
日干强,财为格,若劫比重重,用伤食或用官杀。逢伤食官杀之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日干强,财为格,印多见,用财为宜。逢作食财运为善,印比官杀之运为恶。
日干弱,印为格,多官杀,用印。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之运为恶。
日干弱,印为格,多伤食,用印。逢印比之运为善,伤食财乡为恶。
日干弱,印为格,多财,用劫比。逢劫比之运为善,伤食财乡为恶。
日干强,印为格,比劫重重,有官杀则用官杀。无官杀则用伤食,逢官杀伤食之运为善,逢劫比印乡为恶。
日干强,印为格,印重,用财。逢伤财运为善,官印比劫之运为恶。
日干强,印为格,财多,用官杀。逢官印之运为善,伤财之运为恶。
日干弱,食神为格,官杀多见,用印。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七杀之运为恶。
日干弱,食神为格,财多,用比劫。逢印比之运为善,伤财官杀之运为恶。
日干弱,食神为格,伤食重,取印为用。逢官印之运为善,伤食财乡为恶。
日干强,食神为格,印多,取财为用。逢作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日干强,食神为格,劫比重重,取食神为用。逢作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日干强 ,食神为格,财多,取官杀为用。逢官杀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日干弱,七杀为格,财多,以劫比为用。逢印比之运为善,伤财之运为恶。
日干弱,七杀为格,官杀重重,取印为用。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之运为恶。
日干强,七杀为格,比劫多见,取杀为用。逢财杀之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日干强,七杀为格,印多见,取财为用。逢伤财之运为善,官印比劫之乡为恶。
日干强,七杀为格,官杀重重,取伤食为用。逢伤食之运为善,官印之运为恶。
日干弱,伤官为格,财多,取比劫为用。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之运为恶。
日干弱,作官为格,官杀多,取印为用。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之运为恶。
日干弱,伤官为格,伤食重重,取印为用。逢官印之运为善,伤食财乡为恶。
日干强,伤官为格,比劫多,用七杀。逢财杀运为善,即比之运为恶。
日干强,伤官为格,印多,取财为用。逢伤食财乡为善,即比之运为恶。
曲直格,逢水木火运为善,金运为恶。
炎上格,逢木火土运为善,水运为恶。
稼穑格,逢火土金运为善,木运为恶。
从革格,逢土金水运为善,木运为恶。
润下格,逢金水木运为善,土运为恶。
从财格,逢伤食官杀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从杀格,逢财杀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从儿格,逢伤食财乡为善,逢官杀印绶为恶。
从旺格,逢印绶比劫之运为善,逢财官伤食之运为恶。
化土格,逢火土金运为善,木运为恶。
化金格,逢土金水运为善,火运为恶。
化水格,逢金水木运为善,土运为恶。
化木格,逢水木火运为善,金运为恶。
化火格,逢水火土运为善,水运为恶。
建禄格,财多身弱者,有比劫。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之运为恶。
建禄格,财多身强者,用官杀。逢财官之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建禄格,官杀多,身弱者,用印。逢印比之运为善,逢财官之运为恶。
建禄格,官杀多,身强者,用财。逢伤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建禄格,伤食多,身弱者,用印。逢印比之运为善,伤比之运为恶。
建禄格,比劫多,用官杀。逢财官之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建禄格,印多,用财。逢伤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月刃多财,用官杀。逢财官之运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月刃多官杀,用财。逢伤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月刃多伤食,用财。逢伤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月刃多劫比,用官杀。逢财官之运为善,印比伤食之运为恶。
月刃多印,用财。逢伤食财乡为善,印比之运为恶。
月刃而满盘财官伤食,取印为用。逢印比之运为善,财官伤食之运为恶。
运之善恶总论
利于用神者,为善运。
利于用神之运,而被柱中他神克去或合住者,善而不善,但亦不恶,平庸而已。
不利于用神者,为恶运。
不利于用神之运,而被柱中他神克去或合住者。恶而不恶。但亦不善,平庸而已。
行运年数
古法以一干及一支为一运。一运管十年,今人以一干一支,各为一运,一运管五年。此立法之不同。而休咎有异矣。盖古法一运之吉凶,须干支并看,今人则走天干运,即以该干论吉凶,走地支运,即以该支论吉凶。管见谓折衷办法,最为精当。何谓折衷办法。即如甲午运,前五年注重甲字,兼看午字甲占七分,午占三分。后五年注重午字,兼看甲字,午居七分。甲居三分。再举详例以明之,例如:
甲子丁丑辛亥乙未
辛逢甲乙,又逢亥子丑财多身弱为患。运逢甲戌,忌甲之辅财,喜戌之帮身,前五年七分,甲而三分,戌凶多于吉。后五年七分,戌而三分甲。吉多于凶。
行运杂缀
身旺而四柱伤尽官星,行财运则当发福。
用官而见伤官,妙入财印之运。
用伤官而多者,宜印运。
用伤官而少者,忌印运。
用伤官而见官者,运入官旺乡,祸不堪言。虽有吉神解救,亦必生恶疾,甚至残躯,或遭官事。
伤官原有官星,行去官运发福。
伤官带印,不宜再行财运。
伤官用印,运行官杀为宜,印运亦吉,伤食不碍,财运则凶。
伤官多印比,而财浅者,喜行财运或伤官运。
伤官用财者,行财得地运发福,逢败财运必死。
伤官用财,不宜比劫运。
伤官用财,行财旺身轻运则吉。
伤官而有杀印,印运最利,伤食亦亨,杂印非吉,逢财即危。
四柱杀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运纯独行制杀运也。)
时上偏官无制伏,行制运亦可发福。
柱中七杀,坐禄乘旺。发自坐长生临官帝旺,又带比劫,财能化鬼为官,运入印乡必发。
制杀太过为贫儒,但行财运醒杀,亦发威权。
七杀乘旺,身又逢刃,贵不可言,只忌财旺生杀。岁运加之,身旺且多灾,身弱则尤甚。
杀强身弱有印,最忌财运。
杀旺身弱,行身弱运,祸不旋踵。
身强杀浅,杀运无妨。
身杀俱旺无制伏,又行杀旺运,虽贵不久。
杀重宜制,如行官杀运,不死必贫。
七杀行官杀混杂之运。或制伏太过之运,多去官退职,甚至凶死。
杀用食制杀重食轻,则喜助食之运。杀轻食重,则喜助杀之运。
杀食平均,而日主根轻,则喜助身之运。
带杀正官,不论去官留杀,去杀留官,身轻则喜助身,食轻则喜助食。
日干衰弱,但不能从杀,杀即有制有化,岁运逢财旺杀旺地,必成灾祸。倘更无制无化,岁运逢财逢杀旺地,无不危亡。
身杀两等。行运宁可扶身。
原有制伏,杀出为福。原无制伏,杀出为祸。(原有即八字既有七杀、又有制杀杀出、即行杀运也、此指身弱而言、)
官星纯正,行运复得官旺之乡,或官星成局之运,或财旺生官之地,皆是作福之处。(此指身强而言)。
日干弱,财官旺,又有杀混,行运复遇,更是徒流之命。
正官如月时重犯,天干多透,再行官旺乡,变官为鬼,旺处必倾,多致灾夭。
正官格,行杀运,即是杀来混官。
正官格,行墓运,即是官星入墓。
财官旺强,日主衰弱,行运至财杀旺乡,多染劳疗。
正官为用,大忌行运至伤官之地,更忌刑冲破害之运。
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则喜助身运,官稍轻,则喜助官运。
正官用财。运喜印绶身旺之地。切忌食伤,然若身旺而财轻官弱,仍喜财官运也。
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运喜官旺印旺之乡,正官而带杀。其命中用比合杀,则财运可行,伤食可行,只不可复露七杀,若命中伤官合杀,则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食神多者,宜行印运。
食神少者,忌行印运。
食神喜行身旺地,遇枭逢比总成空。
身旺印多,财运无妨,身弱有印。杀运何妨。
印有比肩,喜行财运,印无比肩,畏行财运。
贪财坏印,喜行比劫之乡。
印绶太过,不喜再行身旺地。
财有比肩,喜行比劫之乡。
印太轻,宜官杀运生之,印太多,须财运制之。
财多身弱,畏入财乡。
财多身弱,身旺运以为荣。身旺财衰,财旺乡而发福。
财多全仗印扶身,乔木家声旧有名,不但妻贤儿子秀,晚年财帛累千金。
柱中无财,若行财运,虽美,有名无实。
财多身弱,又行官乡,或财旺之运,祸患百出。
财多身弱,要印扶身,身旺财衰,怕劫分夺。
刃助官,则运喜助官,若命中官根深,则印绶比劫之方,反为美运。刃用杀,杀不甚旺,则运喜助杀,杀若太重,则运喜身旺。
小盈大亏,恐是劫财之地。
财多身弱,遇劫为福。
财弱身旺,见劫为祸。
多劫又遇劫运,守穷途而凄惶。
流年篇
流年看法
流年干支,利于用神为善。
流年干支,不利于用神为恶。
流年干支,利于用神。但为局中他神克去或合住,善而不善,然亦不恶,平庸而已。
流年干支,不利于用神,但为局中他神克去或合住,恶而不恶,然亦不善,平庸而已。
流年与运之关系
流年善,运亦善,则更妙。
流年善,运恶,则善恶互见。
流年恶,运亦恶,则更恶。
流年恶,运善,则善恶互见。
流年善,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运来制住克合之神,则仍佳妙。
流年恶,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运来制住克合之神,则仍蹇劣。
流年善,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运来生畏克合之神,则凶多吉少。
流年恶,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运来生辅克合之神,则吉多凶少。
流年善,运若生助之,则更善。
流年恶,运若生助之,则更恶。
(十一)流年善,运若克挫之,则善力减轻。
(十二)流年恶,运若克挫之,则恶力减轻。
流年之干支
有谓流年,重天干。亦有以天干为上半年,地支为下半年,皆非的论。当以干支并看,最较精确。其法有十二。
流年干支,皆利于有神,乃大吉之年。
流年干支,皆不利于用神,乃大凶之年。
流年天干,利于用神,地支不利于用神,乃吉凶参半之年。
流年天干,不利于用神,地支益助用神,亦吉凶互见之年。
流年天干,利于用神,而地支再辅助之,大吉之年。
流年天干,不利于用神,而地支再辅助之,大凶之年。
流年地支,利于用神,而天干再辅助之,大吉之年。
流年地支,不利于用神,而天干再辅助之,大凶之年。
流年天干,利于用神,而地支克挫之,吉力减轻。
流年天干,不利于用神,而地支克挫之,凶力减轻
(十一)流年地支,利于用神,而天干克挫之,吉力减轻。
(十二)流年地支,不利于用神,而天干克挫之,凶力减轻。
月建篇
月建看法
月建干支,利于用神为善。
月建干支,不利于有神为恶。
月建干支,利于用神,但为局中他神克运河或合住,善而不善,然亦不恶,平庸而已。
月建干支,不利于用神,但为局中他神克去或合住,恶而不恶,然亦不善,平庸而已。
月建与流年之关系
月建善,流年亦善,则更妙。
月建善,流年恶。则善中有恶。
月建恶,流年亦恶,则更恶。
月建恶,流年善,则恶中有善。
月建善,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流年制住克合之神,则仍佳妙。
月建恶,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流年制住克合之神,则仍蹇劣。
月建善,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流年生辅克合之神,则凶多吉少。
月建恶,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流年生辅克合之神,则吉多凶少。
月建善,流年再生助之,则更善。
月建恶,充年再生助之,则更恶
月建善,流年若克挫之,则善力减轻。
月建恶,流年若克挫之,则恶力减轻。
月建之干支
月建看法,月干重于月支,因干流动,而支固定。月建即流月也。或以干为上半月,支为下半月,不甚可信,总宜干支合看。亦有以月支所藏人元,分何者当旺几天,而定几天吉凶,更不足信,盖完全偏重于月支。成如此说,则月建可无须月干矣。看命中强弱,且不能以建中人元旺几天而标定,况流年中之流动月建耶。
月建与时令
正月必为寅月,二月必为卯月,月支固定,故不若月干之重视。然而时令与月建,颇有关系焉。特叙述如后。
(一)春令木旺,甲寅月、乙卯月、甲辰月,则木更盛。丙寅月、丁卯月、丙辰月,则火得木生而亦强。戊寅月、己卯月、戊辰月,则土被木克而不健。庚寅月、辛卯月、庚辰月,则金为木挫而无力。壬寅月、癸卯月、壬辰月,则水受木泄亦疲弱。
(二)夏令火旺。丁巳月、丙午月、丁未月,则火更盛。己巳月、戊午月、己未月,则土得火生而亦强。辛巳月、庚午月、辛未月,则金被火熔而不健。癸巳月、壬午月、癸未月,则水为火灼而无力。乙巳月、甲午月、乙未月则木受火泄亦疲弱。
(三)秋令金旺。庚申月、辛酉月、庚戌月,则金更盛。壬申月、癸酉月、壬戌月,则水得金生而亦强。甲申月、乙酉月、甲戌月,则木被金克而不健。丙申月、丁酉月、丙戌月,则火为金磨而无力。戊申月、己酉月、戊戌月土受金泄亦疲弱。
(四)冬令水旺,癸亥月、壬子月、癸丑月,则水更盛。乙亥月,甲子月,乙丑月,则木得水生而亦强。丁亥月、丙子月、丁丑月,则火被水克而不健。己亥月、戊子月、己丑月,则土因水泛而无力。辛亥月、庚子月、辛丑月,则金受水泄亦疲弱。
(五)四立前各十八天土旺。戊辰月、己未月、戊戌月、己丑月,则土更甚。庚辰月、辛未月、庚戌月、辛丑月,则金得土生而亦强。壬辰月、癸未月、壬戌月、癸丑月,则水被土克而不健。甲辰月、乙未月、甲戌月、乙丑月,则木为土折而无力。丙辰月、丁未月、丙戌月、丁丑月,则火受土泄亦疲弱。
六亲篇
何为六亲
六亲者,父、母、兄、弟、妻、子是也。
六亲之更定
旧论父子殊多谬误(详见命理约言),特更定六亲看法如后。

(一)父:男女命皆以生我之印为父。
(二)母:同父。
(三)夫:克我之官杀为夫。
(四)妻:所克之财为妻。
(五)兄弟:男女命,皆以同我之比劫为兄弟。
(六)子:男女命,皆以我生之伤官食神为子。
父母妻子之官位
(一)月为父母。
(二)日支为妻(女命为夫)。
(三)时为子息。
六亲分论
(一)妻
妻之吉
用神即是财神,妻美而且富贵
用神与财神不相悖背,妻亦美好。
财旺身强者,富贵多妻妾。
官星弱,遇食伤,又有财,妻贤而不克。
劫刃旺而财轻,有食伤,妻贤不克。
日支为财,财为用神,必得妻财妻力。
财神薄,有助财之字,或财旺身弱,有比劫。或财神伤印,有官星,或财薄官多,有伤官,皆主妻贤。
身强杀浅,财星滋杀,或官轻伤重,财星化伤,或印绶重叠,财星得气,皆主妻贤,而富。或得妻财致富,劫比多,财藏库内(如甲日多乙,己财藏于丑内)。妻亦贤而不克。
财星深藏,有冲动引助(如庚日乙财,藏于辰内,有戌冲开,及干上丁火护乙,或癸水生乙),亦主妻贤。
妻之不吉
财神泄气太重,妻不得力。
身旺无财,妻难偕老。财神轻而无官,比劫多,克妻。
财神重,而身弱,无比劫,克妻。
官杀旺而用印,见财星,主妻陋而克。
官杀轻而身旺,见财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克。
劫刃重财星轻,有食伤。逢枭印,主妻遭凶死。
日支不利于用神,妻不得力。
日支被冲,妻室丧亡。
财星微,官杀旺,无食伤,有印绶,主妻有弱病
劫刃旺而无财,有食伤,妻贤必克,妻陋不伤。
日主喜财,财被合化者,主妻有外情。
杀重身轻,财星生杀,或官多用印,财星坏印,或伤官佩印,财星得局,皆主妻不贤而陋,或因妻招祸伤身。
(二)夫
夫之荣枯
官星太旺,以伤官救之,伤官之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官星太微,以财救之,财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伤官旺而无财官,以印救之,印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官星太旺,无比劫,以印救之,印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官星太弱有伤官,以财救之,财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满盘比劫,而无印无官者,以伤食救之,伤食之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满局印绶,而无官无伤者,以财救之,财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伤官旺,日主衰,以印救之,印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日主旺,伤食多,以财救之,财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官星轻,印绶重,亦以财救之,财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官有杀混,以食神救之,食神之力有余则夫荣,不足则夫枯。
日支利于用神则夫荣,不利于用神则夫枯。
夫之刑克
官星微,无财星,日主强,伤官重,必克夫。
官星微,无财星,日主旺,印绶重,必克夫。
比劫旺,而无官,必克夫。
印旺无财,必克夫。
官星旺,印绶轻,必克夫。
比劫旺,无官星, 有伤官,印绶重,必克夫。
食神多,官星微,有印绶,遇财星,必克夫。
日支为官逢冲,夫难偕老。
(三)父母
父母之吉
年月官印相生,日时财伤不犯,必上叨荫庇。
年官月印,月官年印,祖上清高。
年财月印,日主喜印,时日逢官者,知其帮父兴家。
年伤月印,日主喜印,时日逢官者,知其父母创业。
年官月印,日主喜官,时日逢财,出身富贵,守成之造。
财官印绶,在于月上,为日主之喜,父母不富亦贵。
印不论偏正,但不遭冲克,则父母俱全。
印之扶抑合宜,则父母双寿。
印带贵气(如印受官生,或印兼贵人,或印为用神)父母荣显。
父母之不吉
日主喜官,月上伤官。
日主喜财,月上劫财。
日主喜印,月上逢财。
日主喜比劫,月上逢官杀。
日主喜杀,月上食神。
日主喜伤食,月上逢印。
(以上皆主父母不得力)
印遭冲克,父母不全。
印破用神,父母多累。
印衰多财,父母早丧。
财官印绶,在于月上,为日主之忌,父母不贫亦贱。
印重身轻,亦主不得父母之力,且重子肩之累。
印重而官杀又多,父母亦不得力。
(四)子女
子女之吉
日主旺,无印绶,有食伤,子必多。
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有财星,子多而贤。
日主旺,无印绶,食伤伏,有官杀,子必多。
日主旺,比劫多,无印绶,食伤伏,子必多。
日主旺,伤官旺,无财印,子多而强。
日主旺,伤官轻,有印受,财得局,子多而富。
伤食扶助用神,子必佳。
日主弱,食伤重,有印绶,无财星,必有子。
日主弱,无官星,有伤食,必有子。
食伤不遭冲克,必有子。
食伤喜扶而得扶,喜仰而得抑,则多子。
命中用神即食伤,子多而得力。
用神居时,子息繁衍。或得子息之力。
子女之不吉
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子必少。
日主弱,印绶轻,食伤重,子必少。
日主弱,食伤轻,无比劫,有官星,子必无。
日主弱,食伤旺,有印绶,遇财星,虽有若无。
日主旺,有印绶,无财星,子必少。
日主旺,印绶重,无财星,必无子。
日主弱,官杀旺,必无子。
日主弱,食伤旺,无印绶,必无子。
火炎土燥,无子。
水泛木浮,无子。
金寒水冷,无子。
重叠印绶,无子。
财官太旺,无子。
满局食伤,无子。
食伤遭冲克,无子。
食伤受扶太过,无子。
食伤受抑太过,无子。
食伤破坏用神,少子,或子不得力。
克破用神之字,居于时上,子不得力。
(五)兄弟
兄弟之吉
杀旺无食,或杀重无印,得劫财合杀,必得兄弟之力。
杀旺食轻,或印弱逢财,得比肩智敌杀,制财,亦主兄弟得力。
财生杀党,比劫帮身,大被可以同眠。
日主虽衰,印旺月提,兄弟成群。
财轻劫重,食伤化劫,可无斗粟尺布之谣。
财轻遇劫,官星明显,不作煮豆燃箕之诵。
主衰有印,财星逢劫,反许棠棣之竞秀。
比劫非大过,亦非不及,兄弟必敬受。
比劫为用神,尤得兄弟之力。
兄弟之不吉。
官轻伤重,比劫生伤,必遭兄弟之累。
制杀太过,比劫助食,亦主兄弟多累。
财轻劫重,印绶制伤,不免司马之忧。
杀重无印,主衰伤伏,鸽原能无兴欢。
身旺逢枭,劫重无官,独自主持。
枭比重逢,财轻钉伏,未免折翊之悲啼。
比劫破坏用神,兄弟多累。
比劫被用神所破,自己兴而兄弟衰。
比劫应扶而不得扶,或应抑而不得抑,兄弟非稀少,即枯涩。
女命篇
女命看法
女命看法,与男命无大异。惟女重夫子二星,取用之道。能夫子,自身,三者兼顾最妙,否则宁愿身主较弱。夫星与子星,切不可受挫,再次必须顾全夫星,更次必须顾全子星,总以夫子两全者为上命。至少或夫或子,有一可靠。若全不可恃,则为下命决矣。
女命取用大法
(一)日主强,伤食多,取财为用。
(二)日主强,伤食多,无财,取印为用。
(三)日主强,伤食多,无财,无印,取伤食为用。
(四)日主强,官杀多,取伤食为用。
(五)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取财为用。
(六)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无财,以官杀为用。
(七)日主强,财多,取官杀为用。
(八)日主强,财多,无官杀,取伤食为用。
(九) 日主强,财多,无官杀,无伤食,取财为用。
(十)日主强,印多,取财秋用。
(十一)日主强,印多,无财,取官杀为用。
(十二)日主强,印多,无财,无官杀,取伤食为用。
(十三)日主强,比劫多,取官杀为用。
(十四)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取伤食为用。
(十五)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无伤食,取财为用。
(十六)日主弱,伤食多,取印为用。
(十七)日主弱,伤食多,无印,取财为用。
(十八)日主弱,伤食多,无印,无财,取比劫为用。
(十九)日主弱,官杀多,取印为用。
(二十)日主弱,官杀多,无印,取伤为用。
(二十一)日主弱,官杀多,无印,无伤食,取比劫为用。
(二十二)日主弱,财多,取比劫为用。
(二十三)日主弱,财多,无比劫,取官杀为用。
(二十四)日主弱,财多,无比劫,无官杀,以印为用。
(二十五)日主弱,印多,取财为用。
(二十六)日主弱,印多,无财,取比劫为用。
(二十七)日主弱,印多,无比劫,无财,取官杀为用。
女命取用解释
(一)日主强,伤食多,身主既健,子星亦美,取财为用。盖赖财生官杀,则夫亦荣矣。
(二)日主强,伤食多,无财,身主子星虽美,官杀直接受伤食之克。夫星有缺,取印为用。盖赖印制伤食,以保官杀之夫星耳。
(三)日主强,伤食多,无财,无印。只身与子星之佳,官杀受伤食之克而无救,夫不可靠。取伤食为用,盖唯有鞠养爱子,恃以终老耳。
(四)日主强,官杀我,身主与夫星皆健。取伤食为用,盖冀子星亦成立也。且官杀多而用伤食制之,亦帮夫之道耳。
(五)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仅身主与夫星之健,取财为用,盖赖财帮夫耳。
(六)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无财,只身主与夫星两健,以官杀为用。盖从夫管束,亦妇道之顺也。
(七)日主强,财多,身主健,帮夫重,取官杀为用,则夫得财助,大有可造矣。
(八)日主强,财多,无官杀,身主虽健,帮夫虽重,奈无夫星可助,则取伤食为用,夫既不可靠,唯恃乎子矣。
(九)日主强,财多,无官杀,无伤食,如人之无子无夫可靠。幸有财,尚可度生,则不用财星,将归诸谁耶。
(十)日主强,印多,身既健,复得父母旺气,惟太强则趋刚,非妇道之宜。取财为用,盖赖财制印,稍杀其盛,并以帮夫。或曰何勿用官杀拘身,殊不知有多印之泄官杀而生身,官杀岂能制身,如妻不受夫制,用财则尚能助夫也。
(十一)日主强,印多,无财制印,身旺已极,取官杀为用。虽不能拘身,官杀究属夫星,如健妇虽不受夫制,但终须嫁夫从夫也。
(十二)日主强,印多,无财,无官杀,身既太旺,夫又无靠,则唯子之是恃,故以伤食为用也。且是言得印生,而生伤食,辗转相生,则灵秀之气,亦可吐发矣。
(十三)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是旺而无制,且无夫星可恃,则用伤食以泄气,并为子星宜矣。
(十四)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是旺而无制,且无夫星可恃,则用伤食以泄气,并为子星宜矣。
(十五)日主强,比劫多,无伤食,无官杀,是旺而无泄克,且夫子不可靠,取财为用,盖财分我力,亦可稍杀我势,且赖以为养命之源也。
(十六)日主弱,伤食多,取印为用。盖印能制伤食,保官杀,帮弱主,所谓夫子、自身三合者,皆印之功也。
(十七)日主弱,伤食多,无印,身既弱极,夫星亦危(官杀多伤食之克,无印之救),取财为用。盖财能泄伤食而生官杀,夫子仍保两全,仍自身较弱而已。
(十八)日主弱,伤食多,无印,无财,夫危不可靠。子息亦艰(伤食多,身弱必无子),则唯保身为尚。故以比劫帮身为用也。
(十九)日主弱,官杀多,夫重身轻,取印为用,盖印能泄官杀而生我身,与夫得平匀之妙矣。
(二十)日主弱,官杀多,无印夫太重,身太轻,取伤食为用。盖赖以制官杀自身虽愈弱,夫子得两平,亦计之善也。
(二十一)日主弱,官杀多,无印,无伤食,则既夫子两不可靠(无伤食,则子星为不及;官杀重,则夫星为太过),唯强身是尚,故取比劫帮身为用也。
(二十二)日主弱,财多,取比劫为用,盖赖制财则保身,生伤食,则全子也。
(二十三)日主弱,财多无比劫,则身弱子难(财多则伤食受盗泄,身弱则伤食欠生助,子自难矣),取官杀为用。盖官杀泄财,既可稍杀财势,亦全夫星之美也。
(二十四)日主弱,财多无比劫,己身弱子艰,又无官杀,则夫星亦不可靠,其唯强身是尚,故取印生身为用也。
(二十五)日主弱,印多,夫子身皆不足(主弱则身不足,印多,克伤食,则子不足,印多泄官杀,则夫不足),取财为用,盖财能坏印生官杀,三者之病尽去矣。
(二十六)日主弱,印多,夫子身皆不足,又无财之生官杀,并去印,则用比劫,帮身而生伤食,庶身与子得两全也。
(二十七)日主弱,印多,无比劫,无财,取官杀为用,盖求夫星之成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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