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决跟随父母进城务工的这些孩子的义务教育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经过深入调研,起草了一个文件,2012年8月3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这个文件,文件是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之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这个文件有三点:
一是要积极解决。也就是说,我们要正视这个问题的存在,要正视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为它确确实实涉及到一部分群体的利益,要把它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文件规定,各地在年底前要出台解决的办法。国务院解决义务教育的文件是要“两为主”的原则,具体怎么解决,由各地根据情况来解决。解决高考问题也是这样。
二是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要符合条件,学生还要符合条件。家长基本条件是,你在地方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交了各种保险,你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你不是户籍人口。学生本人条件是,这个学生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也可能高中三年都在这里,也有可能高中一年在这里,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什么样的学生跟我的本地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需不需要这个群体,我这个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不是说城市越大越好,要根据他的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根据这三个条件,各地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三是因地制宜。流入地多的省份要出台这样的文件,你在外地务工,孩子的上学怎么解决。由于各地的状况不一样,因此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的办法也不一样,所以我们要求各地根据流入地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的办法,提出具体的条件。在我们发布会的同时,教育部正在和各省协商怎么落实国办转发这个文件。我们现在的态度是,积极推动落实国办转发这个文件,确保符合条件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防止高考移民。我们正在指导和协调各地尽快出台工作的方案,这是关于高考的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