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妙音易卜堂 于 2013-5-18 07:14 编辑
公历:1956年01月29日09时00分 农历:乙未羊年(砂中金)腊月十七巳时
虚岁:命主今年56岁
小寒:公历1956年01月06日16时31分 国际易经网八字排盘系统
立春:公历1956年02月05日04时13分
比肩 偏财 日柱 偏官
乾造: 乙 己 乙 辛
未 丑 未 巳 空亡(辰巳)
起运:命主于出生后7年6个月又22天10小时起运
交运:命主于公历1963年08月22日07时07分交运
大运: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实岁:08岁 18岁 28岁 38岁 48岁 58岁 68岁 78岁
始于:1963 1973 1983 1993 2003 2013 2023 2033
流年:癸卯 癸丑 癸亥 癸酉 癸未 癸巳 癸卯 癸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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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rl=]个人简介[/url] 1984年担任巴县县委副书记,1989年帮助陈明亮在巴南区成立重庆第一个带黑社会性质的娱乐场所。 1992年9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7年8月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2000年11月,提任正厅局级侦察员。 2003年5月任党委副书记。 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2009年8月,文强因为严重违纪,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月2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7日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在死刑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十八年后我又是一条好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