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中宫之法
定中宫之法,乃选择家第一紧要。盖中宫定,而后方隅有准。
但中宫之位无定,在要因各事而取,勿执一焉。
如《宗镜》以丈尺定中宫,通书以层数定中宫者,
此以中正之中为中宫,赵氏谓执中无权者也。
唯《协纪》颇露其旨,然尚属混论,未能分割详悉。
盖言定中宫者,乃指修造下罗经,以看方道之吉凶也。
不论前后左右,必以香火处为中宫,
是以香火所视之方为吉凶也。
宜在神厨前第二架衍下罗经。
如住宅,则以大厅栋内第二衍下罗经,
寝室则以床前第二衍下罗经,此修方之中宫也。
如村中建立神庙台阁,也以香火堂为中宫(此言同姓也),
不拘层数多少浅深,宜从神坐下量至大门簷石止,折半取中下罗经。
住宅则以厅事栋脊下置罗经,此八方之中宫也。
然兴工动作也以香火所视论吉凶也。
若异姓杂居之村,香火各别,而建立神庙台阁,
则以此乡周围之中下罗经,以定八方之位次。
至动作,也以各香火所视之方论吉凶也。
市镇之地也然。若城池,则以琴堂为中宫矣。
《协纪》所云:“移布换形,唯变所适,
要在相其形势,取其尊者为主,以临四方是也。”
当合赵氏之说参看。但赵氏系指作法方位而言,非指动工方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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