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周易研究会

足球期刊預測總合集

分夫别妻——邪炮(3)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18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有资料表明:男命八字以财星为忌,女命八字以官星为忌,旺而逢生有根有气,或正偏财(正偏官)混杂而多,紧贴日主而克,这样的八字便是传说中的克妻克夫的命。如果再加上夫宫妻宫逢冲,相互八字用神的错位,大运的相背,情感婚姻的根基就容易松动了。轻者矛盾变,吵架频繁;重者感情破裂,离婚走人;更甚者病魔缠身,弱方离世。
  一帆要说的不是这些,而是情感婚姻处于“亚健康”时,可以采取非常手段保健,即在情感危险期,或年或月或日,夫妻分居,避开不良信息的干预,过了危险期再同处一室。
  不过,世人有多少懂得这一歪理?又有几人能够做得到?再说了,“丈夫丈夫,一丈之夫,”一丈之内也保不住偷腥,怎可异地生活,分屋而居?

签到天数: 2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1-18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有理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35 天

连续签到: 1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1-18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时分开有此一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1-18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字游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18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1-18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定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1-18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定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9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缘来卜易 发表于 2011-11-18 15:14
说的有理哦

:woshou:谢谢版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9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尘无痕 发表于 2011-11-18 16:46
暂时分开有此一说

:woshou:谢谢超版捧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9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金 发表于 2011-11-18 16:48
文字游戏

:dizzy:并非文字游戏啊,超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妙音易卜堂 发表于 2011-11-18 18:50
有理

:woshou:谢谢超版捧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诚实守信 发表于 2011-11-18 19:03
有一定道理

:woshou:谢谢版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1-29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道至简。越简单越有研究价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nologin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