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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炜 于 2009-9-14 12:08 编辑
婚姻之苦大概是所有离婚者心中之痛,谁都向往童话中的幸福美满,离婚的约束,该都有不得已的苦衷。离婚的原因,对每个人来说都有不同,但是在命局里,注定离异的婚姻,却可归属于下列模式,有人犯了一种错误即会有离婚的可能,如若犯错误两种则难以避免。
(一)、日支逢冲——四柱论命理,第三柱称之为日柱;日干代表己身,而日支代表配偶。所以日支若逢冲,表示配偶不好的年或大运时,两人就会因冲克而离异。
日支这一字若与前面的月支相冲或与后面的时支相冲,都称之为日支逢冲,相同的是两种状况都会导致婚姻关系不和谐而离婚。离婚的原因不尽相同,或因个性不合,或因分居两地,或因桃花,则需要研究八字中其他的排列组合与行运的配合。日支逢冲、即使是一婚到底,在婚后的岁月里也必是聚少离多,感情不睦;严重起来更会生离死别。两种冲撞不同的则是 时间上的先后;凡日月支相冲,其离婚的时间多半在青年至中年。而日时支相冲,其离婚的时间则多半在中年以后,以及晚年动荡不安。并且日支逢冲更关系到子女,除了配偶之外还刑克子女。
日月支相冲举例如下;
辛丑 壬辰 丙戌 戊子
此女命,现年三十九岁、克掉一夫,现再婚。此命日支“戌”冲月支“辰”辰戌相冲一婚不能白头,壬癸水并见;官杀混杂,夫星太旺,男人缘亦重。
(二)、甲子、乙巳、庚午、辛亥、甲午、庚子、癸亥以上七日出生者,皆为元神自坐沐浴或官(都称桃花或咸池),皆风流好色之相,若八字金水旺盛,或伤官叠见或偏财甚重或时支多合,则生性必定风流多情(若女性则官杀甚重、混乱或干支多合或者伤官叠见)。或日支逢冲,则夫妻缘浅,少爱正妻多爱妾,若妻星合化为财星,恰为喜用,可能三妻四妾。若妻宫遭比劫或七杀合化为它物,则妻子可以难忍本人之风流,而亦红杏出墙。
(A)此命造,生于庚午日,天干乙庚逢午日,天干乙庚逢合地支亥子合水,食伤旺,然因身弱不能生财,所以本人生性风流好色而已。
乾造: (正财)乙亥 (七杀)丙子 日元:庚午(正官、正印) 丁亥(正官)
(B)此命造,辛亥日柱,金水两旺,一生风流好色,并娶一妻一妾,亨尽人间之福。
乾造: (正官)丙寅 (劫财)庚子 日元:辛亥(伤官、正财) 己丑(偏印)
(C)此命造,乙巳日生人,金水两旺,生性风流,妻子难忍,红杏出墙,后离婚再娶,本性仍难改。
乾造:(伤官)丙子 (食神)丁酉 日元:乙巳(伤官、正官、正财) 丁亥(食神)
(D)此命造,癸亥日生人,一生富贵,金水亦不弱,生于午月,取金调侯,生身为用,金水为忌,走庚戌辛亥运,连娶四妾,妻妾和睦均有助。
乾造:(劫财)壬申 (正财)丙午 日元:癸亥(劫财、伤官) 戊午(正官)
(三)、妻财别合。官星他合——与男命,妻即财,子女命夫即官。如若在男命命局中出现了财星不与己身相合,而合于他官,那么真实情况里,会发生妻子情向他人,如此一来,逢到大运或流年不利时,双方就会劳燕分飞。女命同样的,官星与其他相合,而弃己身于不顾,也是一种离婚迹象。
举例如下:
坤造:庚寅 已酉 乙卯 壬午
此命,乙木日主,官星为庚,无奈庚在年柱被日干之乙木合去,夫星地合加上日月支卯酉又冲,离婚实乃命也。
乾造:辛巳 乙酉 庚辰 辛己
此命,离婚两次。庚金日主财星巳木、被月干之庚合去,四柱劫比如林,妻子不留。
(四)、日支逢冲——日支逢冲是离异之相,殊不知日支逢合,亦是离婚之兆。因为日支为配偶宫、配偶只能与日主发生关系而不能左右月时两支有任何会冲之关系。冲表示动荡,合表示有情。配偶宫与旁支有情,则其情外向,不向着日主,也是离婚之象。举例如下;
男命,订婚后未婚妻爱上别人解除婚约。(订婚在命局里视同结婚)。
己亥 庚午 庚寅 丙子
庚金日主,财星坐下,看是为佳,然而与月支午相合,合而有情。弃日主于不故。
女命,丈夫金屋藏桥,后离婚
己卯 辛未 甲戌 庚午
甲木日主,庚辛官杀并见,借官星通根太弱,缘不足,戊戌一合,夫有外遇。
(五)、八字妻宫不坐正财,唯一正财在年、月、时柱,又逢比劫合去,且化成它物,则妻子恐遭至亲朋好友诱拐或与友人私奔。
若合而不化,则主妻子婚后有可能暗恋丈夫之友人,或与丈夫之亲友暗通
1、乾造:(正官)辛巳 (正印)癸巳 日元:甲子(正印) 庚午(七杀)
此命,唯一妻星作于时支,不在妻宫,大运已过,己丑与日柱鸳鸯合,(又称天地鸳鸯合),若非本人有外遇即妻子有外遇,己丑运己未年,妻子因推销保险,与其人之朋友发生暧昧关系。
2、乾造:(偏印)壬申 (正财)己巳 日元:甲寅(比肩、食神、偏财) 甲子(比肩)
此命,其人为全国知名大企业家,财产过百亿,原局唯一妻星坐于月干,但遭时干甲水相合,妻子有可能暗恋其人之亲友,且时间在中年后,后因年支申金冲损配偶宫再和合,恐因此造成离婚,本命于壬戌年发生上述之事,而由妻子协议离婚。
(六)、比劫重重——比肩与劫财在命局中表示与己身同类既与自己为同类。那么它的出现就是来分自己的钱财与感情的。如若有很多的兄弟姐妹,必会分食与分宠。所以,不论男女命,比劫重重都主离婚。书云;比劫重,夫有绝妻之义。
举例如下:
1、坤造:(离婚) 戊子 甲寅 日元:乙卯 乙酉
此命,乙木日主,生于寅月,四柱木旺成林,唯一的本金不堪重木而折,夫便不保。
2、此命,离婚九年后未娶
乾造:己酉 己卯 日元:己丑 戊辰
己土日主春生,木虽旺而土更厚,四柱土居其五,实土厚如山,丑辰之中的两点水财、早被丑土动去,教妻财难留,再娶会在离。
(七)、身坐比肩——指日主,坐比肩指日支与日干(身主)为一个字,有十二个日子表示身坐比肩,即甲寅、乙卯、丙午、丁巳、戊戌、己丑、己未、庚申、辛酉、壬子、癸亥、其中丙午、丁巳、壬子、癸亥是坐劫财,劫比更意义相同。书云;身坐比肩成比局,几度新郎,因日支为配偶宫,故不喜有兄弟或姐妹坐下,便会抢走夫或妻。
举例如下:
1、男命,曾娶美国女子为妻,五年后离婚,现仍未娶
丁亥 丁未 日元: 庚申 癸未
庚申日生,自坐比肩,主离异
2、女命离婚后未嫁
己丑 丙子 日元:己丑 己巳
己丑日生,自坐比肩,再加上四柱比肩重重,故此命定离婚。
(八)、伤官重重——女命以官为夫,故见伤官即伤夫,伤官在命局是我生之物,得以泄秀,故命见伤官之女,玲珑而秀气;伤官重重不远嫁,定克夫。以及伤官重见最好嫁至远方,嫁离出生地,有距离之遥或可减少刑克。
举例如下:
1、女命,貌美秀丽,难逃离婚之命运
壬辰 壬寅 日元:辛丑 丙申
辛金日主,丙火为官。然而天干两重壬水克丙,则壬水为伤官。如此一来,丙火岌岌可危,。壬水又通根于申,水旺而丙火不敌。
2、 丙子 庚子 日元:乙亥 丙子
乙木以庚金为夫星,十一月金寒水冷。又金死于子,地支亥子水,盗金气尽杜天上生助庚金,丙火伤官两重,故伤其夫。
此两命造曾多遇伤官重,又见官,伤官见官于男命;为祸百端;见于女命则刑克丈夫。 一婚难以白头。通常克过一夫之后,既减轻刑克。若是行运好则不再克,如若继配,或嫁为妾亦能免克。当然做妾之风气,现在以不流行,至于续配,凡订过婚者都算,这样的机会倒是较多。
(九)、妻财太多或官星叠见——男命以财为妻,女命以官为夫。财多表示妻多,命中妻多当然一妻不够,古代社会或可三妻四妾。但是现今无人可以容忍丈夫坐拥妻妾,故命中妻多亦主离婚。同样的女命官多,亦是夫缘重,易有二夫或三夫。
举例如下:
1、男命 离婚后再娶
癸未 庚申 日元:乙巳 庚辰
乙木日主,财星三见。两正财一偏财,未土与辰土势均力敌,故有二妻。
2、女命 年四十九岁梅开三度
甲申 壬申 日元:乙卯 甲申
乙木生于官月,官星三见,红艳三支,异性缘重,夫缘亦重。
(十)、日主妒合财或官——于男命,日主妒合财于女命,日主妒合官。
“妒合”是一种三角关系,本来一阳合一阴,如若命中两阳争合一阴,或两明争合一阳,皆属妒合。妒合即有了纷争。命中妒合,一世妒合。遇到了运不好的流年,纸包不住火,一个人要跟两个人好,终会东窗事发而以离婚收场。
举例如下;
1、女命 订婚后因另一男子的介入,解除婚约,并再嫁
壬辰 庚戌 日元:乙巳 庚辰
此造为典型的妒合,两重官星争合乙木,本人性情不定,左右逢合,宜其一生多事。失亦不安。
2、 男命 离婚两次
丙子 丁酉 日元:壬子 丁未
壬水日主自坐子,崔金相生,身旺唉。丁火财星争相来合,自命风流,女人不断。
(十一)、女命八字多合而人缘好,耳根软,意志较不坚定,个性易受迷惑(男命亦同此),若八 字见两组以上之合(干支同论),四柱杀旺官轻或全局金水多,或原命伤官气盛,中少年酉行强旺金水,伤官之运程或增合之乡,多为情海漂浮或欲海沉沦之人。
1、(劫财)壬辰 (比肩)癸丑 日元:癸巳(正财、正印、正官) 辛酉(偏印)
此命,天干、癸水、透比合,地支酉巳丑三合局,意志不坚,生性好色,本人为北京,某高级阶层交际人员。
2、坤造:(偏财)丁酉 (伤官)甲辰 日元:癸亥(劫财、伤官) 甲申(伤官)
此命,天干二甲透出,地支寅亥合木,辰酉合金,为一高级酒店陪酒女郎,风尘之人。
3、乾造:(劫财)壬申 (七杀)已酉 日元:癸巳(正官、正印、正财) 辛酉(偏印)
此命,地支巳酉半合金局,且合二次,地支一片金水,本人为某知名公司董事长,为人好修饰,且风流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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