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宅之占,占其人之祸福,宅之吉凶何如也。 而要以人为主,故日为人,辰为宅。 ①要日辰旺相,上见德、贵、三合、六合、互合,而乘吉神,或加太岁、月将,而无刑、冲,三传不离日辰,日辰化作三传,或乘吉受生而发用者,则人为福,而宅吉。 互合,干上神与支合,支上神与干合,为互合。 如脱气、墓、败、刑、冲、破、害、空亡、破碎,勾、虎、蛇、武发用临传,则人为祸,而宅凶。 脱气,日辰上神受日辰所生,为日辰脱气。 败,沐浴宫为败,也称为败气。 破碎,破碎煞。 ②又当以日上之天官生克定其事因。天官,泛指十二天将。 如天乙生日,贵人提携;克日,贵人慎怒。日克,则惹事招非。 蛇生日,忧疑解散;克日,人病。带火煞,主火灾。日克则失脱虚惊。 雀生日,主文书喜气,克日是非口舌。日克则文书财物。 六合生日,和合婚姻;克日,须防哭泣;日克,主进人口。 勾生日,田宅进益;克日,因田争讼;日克,造作动土。 龙生日,财喜恩荣;克日,家常不安;日克,有财喜。 空生日,奴仆得力;克日,下人欺弄;日克,添丁修筑。 虎生日,精彩发达;克日,孝服血灾;日克,反有横财。 常生日,人送财帛;克日,伤食致病;日克,人来请召。 武生日,多生是非;克日,失脱防盗;日克,反主有喜。 阴生日,阴人助财;克日,阴小僧尼亏算;日克,金银财帛自来。 后生日,婚孕有喜;克日,妇人争闹;日克,喜事临门也。 十二天将生日,克日,被日克,各有所主,皆以天将所乘天盘之神为准。 ③又当以三传全体之生克验其人口。 如三传全财,则忧尊长,如日上见官,则尊长喜。被日干克者,为日干之财。 三传全为日干之对,主尊长有忧。若同时日干上神为日干之官(克日干者为官),则尊长反忧为喜。 三传全印,则忧子孙,如日上见同类,则卑幼喜。印,生日干者为印。 日上见同类,指日上神为日干之同类。 三传同类,则忧妻财,如日上见子孙则妻财喜。 三传食神,则优官禄,如日上见财,则官禄喜。食神,我生者为食神。 三传全鬼,则优本身与同辈,如日上见印,则本身与同类喜。鬼,克我者为鬼。 ④又当视其空亡之艾。 如父母艾空,则父母有不测之类。 ⑤又当究其类神之至。 如六合是兄弟,看其所乘神虚实衰旺何如也。更以家长行年上决之,而祸福无疑矣。家长为一家之主,家长行年上乘吉神,全家吉,乘凶神,全家凶。 此占人祸福之定准也。 至于宅之吉凶,而如前例。 ⑥又当视辰上所乘天官之美恶,酌其兴替。 如天乙加宅,主家道兴,贵子生。乘神吉,出仕贵显;乘神凶,小口灾,多虚惊也。 蛇加宅,主惊忧怪异,乱梦有火灾,带鬼祟必损阴小,若乘伏尸煞,则宅有伏尸。腾蛇主怪异惊恐,又腾蛇为丁已火,故主火灾。 雀加宅,主人患眼疾,内外喧争;午酉日占,则因妇人不和,口舌咒咀喧呼之事。 合加宅,主进小口,婚姻眷属人门,又主建造。戊己日占,则有人送物至,添丁进喜也。 勾加宅,主屋宇损坏,修葺,小口宿疾。若传见雀、虎、蛇,主争田竞地,公讼不已,或出疯疾人,或妇人久血疾也。 龙加宅,主横得他财,骨肉娱乐,子孙富贵,屋宇光华,传见六合,进人口;传见三合,蓄积珍宝。 空加宅,主人多忧愁,财人散失,下人不足,阴小兴灾,宅神空废,渐见凋零也。 虎加宅,主病亡丧祸,传用朱、勾,官讼,天乙病动,勾、武小口病退也。 常加宅,主宅常修伤,歌管欢娱宴乐,外家人作主张,而得外家财物,店肆丰满。传用蛇虎六丁,则防孝服。 武加宅,主多失脱,盗贼逃亡,小妇坠胎。因宅水不吉,以致宅常损,阴小灾,或有水鬼。 阴加宅,主异性过房,财帛私隐暗积,又主小口多福禄。如乘囚死,则孕生女子,小口削弱,老阴病亡。 后加宅,主人生贵女,承恩泽,传用太常,主宅有寡妇。 用天乙损家长,用蛇多灾祸病,传合、龙、常,进婚姻,传武、合,损阴小,传尽六合,多淫私之类。 ⑦又当视日辰、四课、三传之旬丁,以验其未来。 如丁乘天乙,主贵客; 丁乘蛇,主人走失; 丁乘雀,主远信; 丁乘合,主子孙外向; 丁乘勾,主兵卒自动; 丁乘龙,主远行吉; 丁乘空,主奴脾逃亡; 丁乘虎,主孝服动; 丁乘常,主父母忧; 丁乘武,主失盗不获; 丁乘阴,主婢妾私奔; 丁乘后,主妇人遁之类。 ⑧又当察其鬼祟之有无。 如日鬼、天鬼、天目加辰,传用月厌、丁符者,主有鬼,而天是所临知其方。如临子在房之类。 日鬼,克日干者为日鬼。 天鬼,寅、午、戌月酉,亥、卯、未月午,申、子、辰月卯、已、酉、丑月子为天鬼。 天目,春辰、夏未、秋戌、冬丑为天目。 月厌,正月戌、二月酉、三月申、四月未、五月午、六月已、七月辰、八月卯、九月寅、十月丑、+一月子、+二月亥为月厌。 丁符,旬丁,直符。 直符,甲日已,乙日辰,丙日卯,丁日寅,戊日丑,己日午,庚日未,辛日申,壬日酉,癸日戌。 ⑨又当明其类神之所分属。 类神各有所属。 子为房为径,丑为厨为楹,寅前过路与书院,卯前门,辰积坏,已灶,午堂,未井,申后路,酉后门,戌浴室,亥厕、楼台、糜。 兼以家长本命上神配之,而吉凶无遗矣。本命,本人的生肖,属相。 ⑩他如日上丁马,人不安也;辰上丁马,宅不宁也。 日上神为旧宅,辰上神为新宅,观其旺衰而减否别矣。 辰左神为左邻,辰右神为右邻,观其神将而善恶分矣。 辰(日支)乘龙,加辰、巳,宅井有水也;传见太乙乘空,宅灶需修也。太乙,已为太乙。空,天空。辰(日支)加日,乘青龙,宅乃寄居也。 庚子日,子加申,宅人外人也。庚金生子水为脱气,故宅已为外人所有。 火煞临辰(日支),乘虎,克日,宅防火灾也。 火煞,火神、火鬼、火怪、天火,通称为火煞。 血忌临辰克日,乘虎,宅防血光也。 血忌,正月丑,二月未,三月寅,四月申,五月卯,六月酉,七月辰,八月戌,九月已,十月亥,十一月午,十二月子。 天后、太阴临辰,而阳不备,宅掌阴人也。阳不备,指四课中的第三课与第一课相同,或与第二课相同。阴人,女人。宅掌阴人,指女人当家做主。 子、午、龙、蛇临辰,而见血支,宅有孕妇也。 血支,正月丑,二月寅,三月卯,四月辰,五月已,六月午,七月未,八月申,九月酉,十月戍,十一月亥,十二月子。 子午、丑未相加,而乘六合,宅之子嗣过房也。 午丑、辰卯相加,而乘朱雀,宅之兄弟相怜也。 墓加日作鬼,休囚,宅坟不安也。 辰加午乘蛇,临合,宅床有怪也。 虎乘生气临辰生日,宅必骤发,虑不永也。 凡此,皆吉凶祸福之附占也。 ⑪修造之法,当视日辰旺、相、休、囚、生、克何如。 辰上不犯天月灾劫四煞,辰上神与辰不克日,三奇、六仪、天德、青龙诸吉临辰生日,则可修造。 天、月、灾、劫四煞,指天煞、月煞、灾煞、劫煞。 更视家长行年上神与辰上神不相克,又岁支上神与行年上神不相克,修造任意。 其方向、时、日,则当详堪舆通书,鲜有误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