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妙音易卜堂 于 2013-1-28 19:47 编辑
在《命术轶闻》一书中,有一个命例“招婿女命”,讲述了命理高手夏仲奇金口铁断的精彩事例,但此书只记载了论命的答案千真万确,却没有解释论命的理由。这个理由,也许成为一个“谜”,让命理界之人瞎猜不着。今天我用“君臣论命法”来解开这个谜,让易学爱好者来共同鉴赏。 坤造: 戊 乙 壬 辛 大 甲 癸 壬 辛 庚 己 运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戌 丑 子 丑 : 8 18 28 38 48 58 命主壬水生子丑月,年月支丑成刑,日时支子丑合皆留。留子生乙木泄辛金。丑中己土又生辛金,丑戌刑开火金二库,丙泄于戊透干,戊土力量倍增。故以戊土为君主,乙木制去假神己土为贤臣,子中癸水可泄辛生乙,亦为喜神。 (此次论断以回应书中六亲信息为主,取君臣法理论简略) 1. 书曰:“姐妹独苗一个”。 解:壬水命以比劫(壬癸)水为手足。手足宫有子水,本应有兄弟之象,但可惜月时二丑夹克子水,星、宫皆受制,月令又官星己土忌神,何来手足,故“独苗一人“。 2. 书曰:十岁67年(丁未)克母。 解:以印星辛金为母,但为忌神不作母星看,以子水为母星。(注:此是“君臣论命法“的星位转移法,暂不公开),月令母宫又被刑伤,母亲已暗藏有身体不良信息。再加上星、宫相克,信息更明显。 甲子运:甲克君主戊土,又与喜神乙木混杂,君主受伤必有凶事发生。流年丁未,丁火克辛泄乙,未土冲丑刑戌。土性刑冲皆本气旺,子中癸水无法逃避旺己之克,生癸水之辛金又被丁火克制,故此年克母。 3. 书曰:二十一岁戊午年订婚,二十二岁己未年结婚,是招婿入门,夫大过自己十多岁,当年生仔。 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