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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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1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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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良在学校的成绩中等偏下,属于最容易被老师们忽视的群体。因为性格偏外向,对于老师布置的作业也基本能够按要求完成,在老师们的印象里,属于那种比较听话,但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平时关注度不是很高。
“张良与其他同学相处比较和善,在班上担任劳动委员,帮助老师和同学时比较积极,对于学习,不是很积极主动,喜欢的科目就认真听讲,不喜欢的科目就选择睡觉或者看课外书籍;在对待学校规章制度上,张良属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学生,抽烟比较多,但从不打架,旷课。”在接受警察询问时,张良的班主任是这样评价他的。
正是因为对像张良这样学生容易忽视,所以老师和学校的领导并不清楚,张良读书期间,因为留守儿童的身份,曾被嘲笑没有父母,遭受过欺辱。为了获得他人的认可,他一方面被高年级的同学欺负,另一方面又主动向他们靠近,在被高年级同学强迫卖烟时,也没有及时向长辈或者老师说明情况,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在和这些高年级不良学生的交往中,张良欠下了不少的“卖烟钱”。为了偿还这些“欠款”,张良受到了网络上的不良信息的诱惑,决定“干票大的”。快到年尾了,家家户户都放有一些现钱,张良决定找个大户偷点钱。于是便购买了作案工具,精心选择了离自己居住地较远的彭市镇。
错位认知致行为偏移
在对张良的近亲属和所在村委会进行询问时,他们的评价普遍是,张良一直不是顽皮的孩子,比较听话。张良在村里同龄人不多,一起长大的都是邻居或亲戚家的孩子。长大后的张良还帮助爷爷奶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虽然不爱学习,但坚持去学校读书,没有弃学混社会,张良在成长过程中也没有接触和交往社会上不良人员或有前科的人员。
可就是这么一个听话还会帮助爷爷奶奶做农活的娃,会有目的有计划地实施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犯罪。通过死者家附近道路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张良行凶后,从屋里出来一直到消失在监控画面的这一段时间里,神态很放松,没有任何东张西望、战战兢兢的表现。在人生第一次犯罪后,很冷静地将犯罪现场进行了清理,没有任何恐慌的从死者家里出来,还在附近的网吧通宵上网。
案件中查明的另一个细节也让人唏嘘不已。张良从死者家中g搜到900元现金,第二天,便将欠同学的债务全部还清,包括欺压他买卖香烟的高年级学生。对于热心招待了自己的两位老人,张良狠得下心,用极其残忍的方式将其杀害,面对长期欺压自己的高年级学生,张良又逆来顺受,不敢反抗。一方面,张良不顾老人的招待之情,恩将仇报,另一方面,他又表现得极度诚信,实施了杀人后,第一时间是把所欠的债务偿还清楚。在张良身上,表现出了一种极度的矛盾和对立,道德认知明显失范。
然而认知的偏差不能掩盖行为的罪恶。汉江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张良作案时未满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且系初犯、偶犯的辩护意见,分别属于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但张良面对两位手无寸铁的好心老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罪行极其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张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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